
网络炒作具有传播速度快的特点。通过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信息的互动交流。在客户或营销人员与目标客户之间,可以用来加深客户对公司的印象,最终达到网络炒作的目的。
- 2020-11-21 01:09
今年5月,一条“广州方圆实验小学老师体罚哮喘学生直至吐血抢救”的微博引起关注,随后反转:血衣是该学生母亲伪造的。
11月20日上午,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就被告人刘寻衅滋事案举行公开审理,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缓刑两年。
(刘庭审现场照片)
雇人在网上炒作虚假信息
到微博热搜获取亿万阅读量
2019年12月,刘认为女儿在学校受到体罚,在微信群、朋友圈、微信签名处张贴辱骂、侮辱、威胁老师的言论和图片。2020年3月28日,刘继续通过新浪微博编造女儿被老师体罚、老师索要护理费等虚假信息。同年5月30日,刘发布微博称女儿被班主任体罚并吐血,并上传衣服鞋子带血的假照片。同时,为了炒作,提高网络关注度,刘向马(判)支付了加粉、赞、转发等服务至760元,马将业务转包给非法网络平台,导致微博被转发超过140万次。#广州市第一小学处罚哮喘儿童直至吐血抢救#微博热搜被网友阅读5.4亿次,讨论19.6万次,造成网络和公共秩序严重混乱。
经审理,认为被告人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,造成社会严重混乱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被告人刘犯罪后投案自首,认罪并供认不讳,可以从轻处罚。
根据事实、情节、危害后果和刘认罪悔罪的态度,判处被告人刘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缓刑两年。
宣判后,被告人刘当庭表示不上诉,并表示服罪。
(刘案现场照片)
因为法律意识薄弱,一时冲动做了这么一件傻事。我每天都在反思自己。作为父母,我不应该这样对待我的学校和老师。想对老师说“对不起”,对学校和社会说“对不起”…
刘雇人进行网络炒作
他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监禁,缓刑两年
于是,受雇于网络炒作的马,
怎么处理?
此前,白云区法院于9月29日开庭审理了马受聘为刘进行网络炒作的案件,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马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经审理,法院认为,被告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,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,造成严重社会秩序混乱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。被告人马犯罪后,主动认罪,自愿认罪,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根据马犯罪行为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和有罪态度,作出上述判决。
(聘请马制作网络炒作案件视频裁判照片)
潇湘晨报白云区综合人民法院
[来源:潇湘晨报]
挑战一个名人、企业或产品,设置一个挑战,以此吸引消费者和媒体的注意力,让媒体关注并报道结果,把自己变成可读的新闻炒作。对于爱看热闹的人来说,反对的声音越强烈,就越热情。差异化的心理感应,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对炒作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。结果不置可否,炒作意识已经达到。
由于媒体门槛很低,可以获得的流量非常大。越来越多的企业或个人通过自媒体推广自己的公司和产品。这个类似于炒作和营销,就不多说了。有兴趣可以试试一两个自媒体平台。网络炒作一直是运营商常用的方法之一。营销人员需要规划和实施活动,将活动暴露在公众眼前,没有任何门槛地参与其中,通过活动塑造公司的良好形象,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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